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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北分局立足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实际形势和特点,狠抓责任、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强化排查,全面监控重点危险源头。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抓住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防范控制重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后患。一是集中排查涉危单位。二是集中排查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对生产、销售、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特别是烟花爆竹仓库,供电站、加油站、供气站等部门,逐一上门开展检查,完善备案登记,实现对上述单位100%纳入监管,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设施100%达标,物品流向全程监控。三是集中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开展学校、医院、宾馆、商场、网吧、养老院、娱乐场所及节庆集会、大型活动的消防和治安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二、强化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严厉打击域内违法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执法,严打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有隐患屡教不改的单位,严肃调查处理,处罚单位的同时,依法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二是严格履行公安监管责任。坚持以铁面履行监管职责,组织治安、消防、交管等部门和各派出所不断强化督促巡查、暗访明查、集中清查等举措,努力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确保责任、措施、监管到位。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以铁的标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列出清单,严格责任和措施落实,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场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一律关停整顿,绝不允许“带病”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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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 生产 监管 的 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