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贫困群众搭上电商扶贫快车

2018-07-10 1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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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更多贫困群众搭上电商扶贫快车

  随着网络电商的兴起,借助互联网平台销售农副产品已经在许多农村地区得到应用。依托互联网强大的吸引力和便捷的物流网络,农副产品的销售可谓节节升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将网络电商融入脱贫攻坚,一定能激发出更多新动力。

  作为后发地区,我市在试水农产品电商销售上也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可喜成绩。诸如,在怀来县下枣沟村,荣获“全国青年致富带头人”称号的高岚帮助当地村民利用互联网开“微店”,打破传统一家一户卖谷子的模式,并注册了“爱尚农”商标,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到2017年底,累计帮助社员销售谷物196万多斤,实现增收36万多元;康保县农民创业代表刘伟通过互联网销售鲜食肉制品,公司在线上、线下创下了4100万元销售额,带动360家农户增收致富。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新增网店达904个,带动就业总人数达4266人,其中贫困人口就业达1601人。电商扶贫让很多贫困群众走上了致富路。

  这些成功的实践证明,进入新时代,农村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是拓展创业脱贫、就业脱贫、产业脱贫的重要平台。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电商扶贫绝不是一根网线、一台电脑这么简单。要看到,我市有部分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村,存在着物流成本高、电商人才稀缺、管理复杂等问题,使得大部分农产品仍旧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窘境。如何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政府、企业、农户等多方发力。

  要以“电商+合作社+贫困户”“电商+企业+贫困户”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直接参与到农产品电商销售环节中来,逐步形成一些具有自身特色的“淘宝村”。其次要整合快递、物流公司,以及本地货运、闲散车辆等运输资源开展“共享、拼车”配送,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还需大力引进和吸引专业人才,借助“互联网+”,利用电商平台,拓宽产品的销售渠道,让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卖出高价钱的同时,反过来合理引导本地生产品类及规模,优化本地优势产业,并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宣传推广,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让贫困地区的老百姓切切实实地享受到电商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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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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