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监会工作权限 1、参加村代会,列席村委会会议。 2、召开村监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对监督事项作出详细说明和提供有关材料。 4、经村监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就职责范围内监督事项,可以向村“两委”提出质询。 5、认为职责范围内监督事项违反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有悖公平公正原则的,提出相应监督意见; 6、如村“两委”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落实监督意见,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7、村监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可以提请召开村代会,就监督事项进行议决。 8、监督村级财务收支,经集体研究同意,享有对不合理开支的否决权。 9、向村“两委”提交村民、党员意见建议。 10、经村代会授权,组织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11、向乡(镇)党委或县、乡(镇)纪律检查机关反映村“两委”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12、应行使的其他监督权力。 |
关键词:会 村 监 监督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