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北管理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好纠正“四风”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区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好改进作风建设工作,察北管理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纠正“四风”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全局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请销假等一系列制度。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局人员工作日不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二是提高工作效能。推行转变作风、工作职责等公开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保证开展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每月至少到所包村走访入户1-2次。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日禁止午间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严禁私自驾车、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局人员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加强道德教育,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 |
关键词:工作 纠正 主义 作风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