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四个到位监督执法办案

2015-06-12 10:35:0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沽源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探索对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的有效监督形式,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四到位”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业务部门公正、规范、廉洁、文明执法。

  在案件线索受理环节抓好案前预防到位。纪检监察部门与控申部门定时联系、积极沟通,并明确规定,举报中心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审查、分流的同时,把相应的材料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以便监察人员对举报线索实行跟踪管理监督,以确保举报线索能按性质及时转到相应的侦查部门。同时要求举报中心将案件线索的初步核实情况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案件立案环节防止徇私舞弊到位。对举报中心分流到自侦部门的案件线索,自侦部门在对案件进行初查后,将案件线索初查、立案的情况及时反馈到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的初查及立案情况进行监督,看是否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是否有不应属检察机关管辖而管辖的情况。还要求自侦部门在接手案件时,按照“一岗双责”的制度,使办案人明确自己既是案件质量的责任人,又是办案安全的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件审理环节搞好案中监督到位。在执行“一案三卡”监督办法的同时,及时做好“五表一报告”工作,规定办案人员接触被举报人之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做好五表防范预案,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执行办案程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案件审结后确保回访到位。每起案件办结后,结合执法档案填写的案件情况对发案单位和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回访考评,并填写“回访监督卡”。通过对有影响的大、要案发案单位走访,听取和了解办案人员纪律作风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干警有无吃、拿、要等情况,有无占用发案单位交通、通讯工具情况,有无到发案单位报销费用情况,办案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的情况,有无不按规定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最后,通过回访掌握的资料对办案效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的情况告知办案部门,从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关键词:办案 监督 案件 部门 情况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赵智宇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