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院“五举措”强力推进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

2015-06-12 1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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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践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制定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将运用新型监督手段迅速开展民行工作,注重再审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及支持起诉等监督手段的运用,在重点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和解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突显监督成果。具体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民行检察职能,搭建便民申诉平台。力争与县司法局签订《沽源县检察院、沽源县司法局关于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的办法》,以县司法局下设的4个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便民申诉联系点,便于群众反映诉求,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遵循司法规律和监督规律,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注意办理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重点办理民生领域的申诉案件,特别关注拆迁征地、劳动争议、房屋买卖、人身损害等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促使法院再审改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推进执行监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遵循执行监督规律,以与法院召开座谈会、更换办案人及对控告法官办案的申诉开展诉讼违法调查,规范稳妥地开展执行监督工作。

  四是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把化解矛盾贯穿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工作的始终。一方面注意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做好风险防范;另一方面讲究方法和策略,将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提高应变能力,加强释法说理工作。

  五是开展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工作,提高自身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加大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监督;探索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审判人员行为违法检察建议等新的监督手段的运用,积极推进多元化监督格局形成。

关键词:工作 民事 监督 检察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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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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