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减少腐败风险,推行招投标廉洁准入,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招投标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确保招投标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区检察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在全区招投标活动中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行贿犯罪记录作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认定、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中标人推荐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做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注册等决定。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合法进行,为管理区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